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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重要提醒!谨防以“爱”之名“借钱”诈骗!

叮叮叮,“520”来啦,各位小仙女们有没有收到以爱之名的鲜花和礼物呀!虽然爱情是甜蜜的,但也千万不要被冲昏了头脑哦!因为以“爱”之名的不只有鲜花和礼物,也有可能是诈骗,跟小编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李女士离婚后,带着孩子独自生活,靠经营一家小早点铺子维持生计。开店之余,李女士经常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生活短视频。

2020年5月份,李女士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认识了“贾老板”,二人添加微信,成为好友。“贾老板”自称青岛某肥业有限公司老板,名下有多处房产、豪华轿车。“贾老板”经常对李女士嘘寒问暖,日复一日,渐渐取得了李女士的信任,二人建立起恋爱关系。

为表示对李女士的忠心,“贾老板”经常将自己的奔驰车出借给李女士,并将自己的一条“大金链子”交予李女士保管。交往期间,“贾老板”经常向李女士炫耀自己做生意投资很赚钱,承诺以后一定让李女士过“好日子”。

“贾老板”经常以公司进货、资金周转等各种理由向李女士进行小额借款,所借款项均能及时归还,以此取得李女士信任。一段时间后,“贾老板”又以进货为由向李女士借款20万元。李女士表示自己条件有限,无力出借,“贾老板”要求李女士贷款,李女士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贷款20万元后出借给“贾老板”。“贾老板”借得款项后,开始以谈生意、工作忙等各种理由拒接李女士电话,最终失联。

眼看贷款就要到期,李女士无力偿还,心急如焚。2021年12月份的一天,李女士接到自称“贾老板”另一位女朋友林女士的电话,林女士告诉李女士,“贾老板”在与林女士谈恋爱期间,以各种借口陆续向林女士借款14万余元后“失踪”了。李女士方才意识到被骗,遂与林女士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贾老板”实际姓名翟某某,其与妻子薛女士并未离婚,薛女士证实翟某某“经营”的青岛某肥业有限公司没有生产场地、没有设备、没有员工,只是一个空壳公司。翟某某沉迷于网络赌博,所骗资金均被其用于网上赌博,挥霍一空。经查,翟某某所开豪车均为租赁,翟某某交予李女士保管的“大金链子”也是假的。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汶上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翟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近年来,通过短视频平台及“摇一摇”“附近的人”等社交软件实施诈骗的案件逐年增多。由于网络交友不受时空限制,犯罪分子可以采取一对多的方式同时进行诈骗。其中借款是主要诈骗方式,犯罪手法一般分“四步”:

第一步,虚构身份能力获取好感;

第二步,长期主动联系取得信任;

第三步,试探性小额借款打消怀疑;

最后一步,巨额借款最终失联。

社交平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骗子带来可乘之机。法官提醒,对于通过各种社交平台结识的“朋友”应提高警惕,谨防被骗。如遇被骗,应及时报警。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